日前,为加强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规定, 按照黑垦鉴[2020]13号文件工作安排,鉴定站质量监督室对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部分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抽取了省内外20家企业的30个产品,采用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制造商名称、地址一致性,获证产品一致性,证书和标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任务下达后,鉴定站质量监督室制定优化高效的监督方案,在兼顾其他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于12月18日圆满完成为期一个月的监督检查任务。
监督检查结果的多样性体现了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极大促进了企业对推广鉴定证书的规范使用。鉴定站质量监督室将一如既往不畏艰难、开拓进取,更好地发挥部门职能,积极为“三新”科学院建设作贡献。
(鉴定站供稿,撰稿:魏燕寒雪,摄影:魏燕寒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