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站、中心、场(公司),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办公室
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北大荒集团疫指办发[2020]25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院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防止秋冬季新冠肺炎在我院暴发、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加大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力度,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切实落实"四早"措施,压实四方责任,做好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和扩散,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应急体系
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指挥体系不变,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和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做好突发疫情处置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1.预警响应。综合研判疫情风险,及时关注省、市(地)和集团应对疫情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
2.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属地卫健部门,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3.流行病学调查。积极配合属地开展流调和溯源流调工作,及时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4.隔离医学观察。严格落实属地管控措施,在"应隔尽隔"的基础上,积极配合落实好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为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第一时间提供服务。
(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1.防控队伍。分级分类组建各类疫情防控队伍,组建社区防控和社会工作服务等队伍,积极培育管理人员、志愿者、网格员。
2.集中隔离场所。根据不同疫情规模、准备足够的、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按照病例和需要隔离人员1∶100比例设置隔离房间,做好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储备工作。
3.隔离管理。隔离管理工作由属地应对疫情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要积极配合属地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人员派驻工作,协调社区服务人员、公安干警等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隔离宾馆联系、信息报送、物资保障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防止极端事件的发生。
4.防控物资。按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要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如口罩、消毒物资、卡口棉帐篷、小区封闭隔离设施等。要确保防控经费及时到位以应对秋冬季疫情反弹。
(四)实施科学精准管控
1.风险人群管理。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后,应在家自行观察7天,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
2.人员有序流动。低风险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在健康码互认、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属地规定落实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杜绝其他不合理的人员流动限制措施。
3.办公场所防控。积极做好办公场所的防控工作,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进一步强化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
4.多病共防。辖区所属社区要积极配合属地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将老年人、儿童、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作为优先接种对象,减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倡导坚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加强对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分析、预警,及时有效处置,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群专结合,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要按照国家和省、集团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标准和技术方案,落实属地各项防控要求。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应对疫情领导小组负责疫情研判、配合属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重点场所治安秩序维护和属地授权的龙江健康码管理,协助筛查、追踪、查找相关人员,配合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并严格落实,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做好不同情形下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应对准备,同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和排查,及时查风险、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确保在9月底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并完成培训演练和排查工作。
(四)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推动落实"五有三严",即各企事业单位要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措施。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集团党委决策部署不力的,对疫情防控中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工作不力发生疫情反弹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五)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应对疫情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在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按照已出台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我境外公民保护做好境外疫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我省相关政策要求,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应对疫情领导小组要在9月23日前将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名单报院应对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刘雷;联系电话: 0451-55399306;报送邮箱:139364577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