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站、中心、农场(公司),机关各部门:
近期,院领导组织院办公室分别对哈院区办公区域和佳院区大门卡点等区域进行疫情防控措施检查,检查发现:个别单位(部门)落实办公区和实验区消毒消杀工作不够到位;佳院区大门“卡点”登记、扫码测温工作出现松懈状态,存在松劲和侥幸心理。针对以上情况,为贯彻落实于省元书记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院疫指部强调加强落实以下防控工作:
一、要树立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常态化防控这根弦。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国内疫情反弹情况也时有发生,各单位(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长期性,要强化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潜在风险这根弦。要坚决杜绝麻痹和松懈思想,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切实贯彻落实“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在当地政府部门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工作要求,全力以赴落实省政府、集团和院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常态化防控各项要求,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防控形势发生逆转。
二、要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单位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的同时,落实日常重点防护措施。
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单位复工复产两不误,坚决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松、措施不松、工作不松。要坚决把好“院大门”和“单位门”两道关口,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决落实“三不、三勤、三落实”工作要求,对进入两院区的人员,要用好疫情防控“三件宝”,严格落实按规定配带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属地常态化防控措施;对进入各单位办公楼内的工作人员和办事人员,要坚决做好登记和消毒工作;按照院有关规定,公共区域和返岗复工人员的办公室要经常开窗通风,做好消杀等措施。各单位(部门)要坚决做好防控工作,堵塞漏洞,防止疫情在我院两个院区发生和扩散。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
为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明确院办公室为哈院区督导检查责任单位,院生活服务中心为佳院区督导检查责任单位。院办公室和生活服务中心每天要落实督导检查工作,对督导检查不到位产生后果要追责问责。各单位要落实落靠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院党委提出的“三个作用”,按照院办公室发的〔2020〕24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对我院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出现谎报瞒报,落实防控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领导,院党委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院党委同意,决定对佳院区大门值班值守单位进行调整,白班(上午8:00时—下午16:30时)由作物所、水稻所、测试中心、加工所、佳南实验农场轮流进行值守,值班人员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每班2人,夜班(下午16:30时—次日上午8:00时)由生活服务中心值守。佳院区疫控日常工作由院生活中心负责,佳院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单位人员进行卡点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对进入院区人员进行测温和扫码查验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值班值守人员的督办管理,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同时各单位要把排班值守人员报生活服务中心,由生活服务中心汇总表报疫指部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周振江,联系电话:0451—55399318。
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佳院区大门疫情防控卡点值守白班排班表 值班日期 值班单位 带班领导 值班人1 值班人签字 值班人2 值班人签字 7月10日 作物所 7月11日 作物所 7月12日 作物所 7月13日 作物所 7月14日 作物所 7月15日 作物所 7月16日 作物所 7月17日 水稻所 7月18日 水稻所 7月19日 水稻所 7月20日 水稻所 7月21日 水稻所 7月22日 水稻所 7月23日 水稻所 7月24日 测试中心 7月25日 测试中心 7月26日 测试中心 7月27日 测试中心 7月28日 测试中心 7月29日 测试中心 7月30日 测试中心 7月31日 加工所 8月1日 加工所 8月2日 加工所 8月3日 加工所 8月4日 加工所 8月5日 加工所 8月6日 加工所 8月7日 佳南农场 8月8日 佳南农场 8月9日 佳南农场 8月10日 佳南农场 8月11日 佳南农场 8月12日 佳南农场 8月13日 佳南农场 注:值班人员表内签字,有情况向带班领导汇报处置,带班领导向疫指部办公室汇报情况。 要求值班人员认真值守,做好测温和健康码查验工作。绿码通行,黄码和红码禁止入院。